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目 | 基本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 |
处罚机关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案件名称 | 李*在诊疗活动中未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鲁卫医罚[2024]004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事由 | 诊疗活动中未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
居民身份证号 | 370911******7514 |
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31日 |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 2024.1.31-2025.1.31 |
救济渠道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
为进一步加强《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
新年将至,年味渐浓。锡林郭勒盟中心医...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海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防范...
骨质...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食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安全食品网 aqspw.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