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目录。
据悉,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4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安全性评估,并综合考虑其在我国传统作为食品食用的情况,以及地方相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等,经综合论证确定。
以地黄为例,其在河南、甘肃、山东等地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腌制咸菜、泡茶、泡酒、入菜、煲汤、炖肉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熟地黄作为生地黄的炮制加工品收录于地黄项目下,经传统的加工方式制成,可作为食药物质使用。
《公告》指出,对于地黄等4种新增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此外,上述4种新增食药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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