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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2-06-0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把法治建设融入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职能转变,强化监督制约,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安排部署,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抓好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委党组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职与述法紧密结合。先后印发实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升了委党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精心安排部署。委党组全面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履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事项。委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法治工作。7月5日,委党组第19次会议专题组织传达学习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走深走实。将《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宁法办发〔2020〕24号)转发至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委直属各单位,强调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实际创新内容形式,拓展广度深度,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开展专题学习。委党组始终强调依法行政的前提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关键是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组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委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进行专题学习。7月16日,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班,传达全国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共50余人参加,之后,参加学习人员迅速延伸到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组织宣讲。委领导利用下乡调研、扶贫帮建的机会,将法治宣传延伸到了医疗机构末端和社区乡村,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持续增强。

  (二)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坚持以良法促善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一是依法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政府,做好有关卫生健康各类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已于11月3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开展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调研论证工作。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机制。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不审核就不上会、不研究的要求,对7项重大行政决策经合法性审核后集体研究讨论执行,集体研究讨论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1年对222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会议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共对15份送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其中对9份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6份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的及时退回。四是严密组织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对8部地方性法规,建议4部不变,4部修改;4部政府规章,建议1部不变,3部修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制定的涉及卫生健康工作的8份党内规范性文件,建议7份不变,1份修改;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2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14份不变,1份修改,废止5份,宣布失效1份。对委(包括原卫生厅、原人口计生委、原卫生计生委)党组制定的现行有效的29份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2份,宣布失效4份,修改2份。对委(包括原卫生厅、原人口计生委、原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现行有效的15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71份不变,19份修改,52份废止,16份宣布失效。五是加强法规规章修订,不断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组织编制《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实施包容免责清单》,包括“传染病防治与消毒管理行政处罚包容免罚清单5项、医疗卫生监督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7项、放射卫生行政处罚包容免罚清单6项、职业卫生行政处罚包容免罚清单3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包容免罚清单2项”共20项。为规范我区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全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诊疗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7月31日印发,9月1日起施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后,迅速着手对《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已于12月23日印发执行。

  (三)坚持法治思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依法科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2021年,有效处置6起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和1起外省输入腺鼠疫疫情。“10.17”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第一时间启动每日例会、分析研判、资源调配、靠前指导、督察督办等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开展防控救治工作,科学分析研判,果断进行处置,成功控制疫情,全面经受考验。一是全面扩大预防。组建159支队伍三级联动开展流调,利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加强多点监测预警。启动疫情发生地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全区调集采样专业人员21382人次,全国调集5个移动方舱实验室和1个气膜实验室,开发上线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迅速将全区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到每天220万人份以上,不断强化流调溯源和监测预警。二是全面强化院感防控。第一时间贯彻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指示要求,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流程、完善感控机制、坚持规范操作,对院感系统2600余名感控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建立三级督查机制专项检查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及时督导整改存在问题,全面加强了院感防控质效。三是精准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对隔离区、封控区、管控区和其他人群实行“红、黄、绿”分区就医、分级转运,防止交叉感染。严格落实“四个集中”和“四个实行”原则,国家、自治区组成联合专家组全面参与指导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工作,抽调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妇幼保健院等多专业医疗和护理骨干170余人,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分批次按照“一人一案、一人一策、一患一方”原则,精准救治确诊患者45名、无症状感染者1名。四是服务全国防疫大局。对来自内蒙古额济纳旗途经我区的三列旅游专列就地紧急扣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1943人进行健康管理,其做法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充分肯定。五是加快推进疫苗接种。2021年全区累计接种1326.17万剂次,其中第一剂次接种630.90万剂次,第2剂次接种594.90万剂次,第三剂次接种100.37万剂次,群体免疫屏障基本建立。

  (四)突出重点领域,不断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始终坚持以法治推动改革进程,规范主体行为,维护医疗秩序,化解纠纷冲突,成效显著。一是健全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疾控机构建设,建立重大疫情分析研判机制,启动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自治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已开工建设,地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全面推进,15个县级医疗机构救治能力提升项目11个县区已完成建设。全区共设置重症床位1131张,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3.92%。在基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预检分诊点,96%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了发热哨点诊室或发热门诊,基层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先后召开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和调度会,全面安排部署提升行动。建立健全领导包抓工作机制、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约束奖惩机制,对标对表,开展季度调研指导、年中督导检查、“十大工程”和30项措施有效落实,重点指标完成良好。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0.48/10万、3.50‰、5.22‰,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6.6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16%。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和信访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委领导包案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突出抓好信访积案、涉疫矛盾、医疗纠纷排查化解。2021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77件次。其中,来信69件,已办结62件,其余7件均在受理时限内积极办理;来电来访208人次,均已现场调解。针对自治区人民医院王蕾信访积案化解,成立专班依法开展复查,定期召开会议指导推进,系统筹划举行听证会,力求做到依法化解。通过委领导带头指导实践,委机关各处室(局)、委直属各单位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识明显增强,不推事、善担当、依法履行职责、善于解决问题的意志不断增强,信访工作更加规范。

  (五)紧扣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度卫生健康委窗口共受理4763件,办结4752件,提前办结355件,即日办结4391件,另在国家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办理9260件,为医疗机构、涉卫企业和医护人员实际节省工作日4953,有效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一是全力做好涉及疫情防控政务服务工作。开通涉及疫情防控事项办理“绿色通道”,不分节假日,全天24小时即时办理,高效办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登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等事项289件,确保核酸检测样本运输,检测能力稳步提升,保证全区消毒产品供应。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制定下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方案》,将32项改革任务责任分到各处室,组织召开专项会议,汇总上报各类总结报告,推进“放管服”工作落实。在健康报、宁夏日报等及各种新媒体报道卫生健康系统“放管服”改革成果37篇次,充分展示改革成效,宣传改革政策措施。三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自治区、市、县82个主项、142个子项、158个办理项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在宁夏政务服务网集中受理。取消再生育审批等6项审批事项,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自治区级卫生健康事项压减申请材料23%、压减办理时限15%、压减办理环节30%,48%事项实现当天办结,持续压减审批事项推进“三减一提升”。四是着力优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八统一”,基本实现卫生健康行业各专业系统与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对接,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主动协调对接,在7月底提前实现医疗广告审查“跨省通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跨省通办”任务全部完成,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提前实现“跨省通办”,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5个事项实现“区内通办”。

  (六)整合执法资源,不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及时宣传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坚持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以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监管实效。一是2020年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制定并上报《宁夏贯彻落实国家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22个具体问题,制定75条详细整改措施并督导各地整改落实,截至10月15日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国家和自治区“双随机”抽检任务圆满完成。2021年全区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共下达任务2938 家,完成任务2849家,关闭任务89家,未完成任务0家,任务完成率96.97%,任务完结率100% 。在执行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中,全区共查处违法案件137件,罚款8.41万元。通过以查促学、以罚促改的办法,有效提升了监督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意识。三是常态化监督执法任务高标准完成。2021年全区卫生监督应监督户数27231,实监督户数26342,监督覆盖率96.74%,监督总户次36333,案件查处933件,罚款金额252.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户,没收金额10.32万元,吊销许可证5家。红寺堡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与多元化监管试点经验已在全区推广,2021年开展规范化的6家卫生监督所均将规范化建设与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同步开展,进度明显。四是扫黑除恶行动不断深入。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重点问题”工作机制,做到机构常设、人员常在、工作常抓,常态化运行。继续加大行业整治力度,改善医疗服务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全区共检查医疗机构1368家,其中医院22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家,乡镇卫生院220家,门诊部46家,其他医疗机构779家。查处无证行医非法行为案件96件,罚没款132.94万元。五是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6月份,全区全面实施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建设,截至12月10日,791家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医疗废物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00%覆盖;89家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医疗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覆盖。7月15日,宁夏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建成运行,现已接入监管62家,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院监督管理,“互联网+”赋能监管成效明显。六是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坚持开展。3月份,组织开展自治区年度十大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在2020年全区十大优秀典型案例中遴选的6个案例参加国家优秀典型案例评选,灵武市参选的“某妇产医院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案”被国家通报表彰为2020年度优秀典型案例,对引领规范执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落实普法责任,不断提升健康意识和法治意识。组织全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不断加强。制作疫情防控急需的普法宣传海报和视频,动员全系统和社会力量开展广泛深入的健康教育与法制宣传。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和医疗机构张贴普法宣传海报10余万份,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万份,利用各类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门诊大厅等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150余万次。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疫苗接种工作,坚持在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门诊大厅、道路卡口、商超门口等一线和末端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宣传,公众依法抗疫和自觉预防的积极性得到空前提升。将《生物安全法》宣传贯彻列为2021年县乡医务人员培训必修课,坚持培训必学法,全系统干部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驾驭风险的能力得到提升。二是民生领域普法宣传成效明显。2021年,先后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组织《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宪法》宣传周活动,直接受宣传人数达16800余人次。并指导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LED电子滚动屏、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宣传海报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制作宣传专栏120余个,制作标语1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履行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为卫生健康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坚强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严、实”贯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环节,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首要任务,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以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会、机关党委会议、书记例会为抓手,以思想、制度、作风、实干为要素,狠抓班子成员及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实干精神提升,保持了干部队伍以上率下的良好状态,为年度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及时组织推进“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委领导带领机关干部深刻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最新论断,干部职工民族团结、和睦相处氛围浓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

  (二)坚持完善便捷高效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事关卫生健康事业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增强公众参与实效。2021年,召开委党组会议39次,召开委主任办公会议15次,召开疫情防控例会26次,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到位,集体讨论率达到100%,提高了决策质量,保障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引领。坚持把法律讲座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常设议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学习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委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2021年先后7次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开展法律讲座,重点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法典》《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进行了宣讲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机关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时间达到10小时以上;坚持在全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法律知识学习成效显著提升。

  (四)坚持人民至上化解急难愁盼。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年度党建工作全过程,主持谋划工作方案,主动下基层指导宣讲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13项任务清单并逐一落实,使学史力行真正落到实处,在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推进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将严管舆论阵地把好舆论导向贯穿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坚持每周审阅舆情周报,及时分析舆情态势,对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每一个群众投诉爆料均列为需要核查、整改的任务,督促责任处室和单位跟进落实,2021年,重点督办落实涉及卫生健康领域舆情658件,并建立定期督查随访机制坚持跟踪问效,网络舆情工作的主动性和主导性显著增强。认真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对接,建立多种机制紧密衔接的医疗纠纷综合调处模式。充分发挥医调委等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作用,积极化解医疗纠纷;与人民法院建立医疗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医疗纠纷诉前引导和诉前调解;完善调赔对接机制,促进调解和理赔规范化,提高保险理赔效率。2021年,医调委共调处医疗纠纷406件,已办结319件,结案率78.57%。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高标准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答复率和沟通率均达到100%,被自治区通报表彰。

  (五)坚持强化内外监督严格履职。年初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三个责任书,压实“一岗双责”,使责任链条始终带压有电。将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贯穿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建立整改问题督导评估销号机制,召开10次推进会,以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标准,强力落实任务和要求,年底如期完成整改目标。将政府采购和重大工程项目招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贯穿行业不正之风从严整肃全过程,专题部署,成立工作机构,推进自查自纠和严肃问责追责,得到自治区专治办的支持和肯定。将激励干部成长与从严警示教育贯穿培育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过程,主动分析研判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缺岗情况,坚持政治标准、实干标准、廉洁标准、群众基础,选拔任用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改善和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及时组织开展经常性干部党性教育和思想教育,旗帜鲜明讲清机关干部要理清规规矩矩上下级关系和清清爽爽同事关系,坚决纠正不清不爽、拉拉扯扯不良风气。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将量化分级管理贯穿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主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定期督促指导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了机关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存在问题

  2021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在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创新,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法治需求,卫生健康“立、改、废、释”工作仍需加强。在爱国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立法、修订工作还需加快进度。二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培育,法治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领导。突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抓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肩负起法治工作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既要体现在年终述职上,更要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委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法治工作。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纳入年终述职。坚持在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安排法律专题讲座。

  (二)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维护法规制度体系统一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修订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加强法治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三)持续加强卫生领域法律规章“立改废释”。抓紧抓实抓细卫生健康依法立法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成果梳理,将探索的经验做法形成办法、规章;进一步完善我区卫生健康领域法律体系,提升依法治区水平。积极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按计划完成2022年立法工作任务,确保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依法推进。

  (四)持续加强“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着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完善“一网通办”“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工作机制,推进电子证照管理改革试点。不断改进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行“不见面办事”“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包容免错清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对涉及疫情防控方面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即来即办。加强行政审批等事前监管工作,不断优化流程,不断完善标准,坚持严格执行,加强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理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闭环流程。

  (五)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有效落实。制定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普法活动。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贯彻执行。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领会宪法精神。加强《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和《行政处罚法》等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工作。全面推行机关公务员集体学法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创新普法方式,全面实施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深化细化普法工作,促进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普法工作与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树立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持续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工作上台阶。


原文链接:http://wsjkw.nx.gov.cn/ztzl/wbpfxc/202203/t20220301_3340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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