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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建成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时间:2024-12-1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乌鲁木齐12月13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苏璐萍报道: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6年,我区建成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全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明显提升,多部门跨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全面建成,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实施意见》是自治区层面首次出台的关于疾控体系改革的指导性文件,细化了18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深化疾控体系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强化南疆疾控能力建设4项主要任务。

  深化疾控体系改革方面,明确了提升疾控机构核心能力、促进医防融合协同发展、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疾控援疆资源统筹等改革任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方面,提出要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优化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加强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效能、强化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完善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方面,提出要培养壮大疾控人才队伍,合理开展疾控人才评价与激励。到2030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实施意见》明确以强化南疆地区为重点的疾控能力建设规划,全面提升我区疾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传染病防治能力;通过建设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并在全疆布局建设2—3个自治区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在南北疆各建设一支高标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全面建强我区疾控体系、应急体系。

  

  出版日期:2024-12-14   A02版●要闻   新疆日报  

  

  


原文链接:http://wjw.xinjiang.gov.cn/hfpc/xwxc1/202412/3f074b6eb1e74011a900ccb038f222a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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