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通告〔2024〕76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6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411号),现将涉及我省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陕西凌嘉臻品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人参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生产日期:2024年7月1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鉴于陕西凌嘉臻品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宝鸡市渭滨区乐宝居百货店经营的鲜鲈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购进日期:2024年8月1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鲜鲈鱼系养殖环节导致,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免予处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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