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发〔2024〕70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产前诊断技术应用,保证评审活动的客观、公正,提高评审质量,我委制定了《辽宁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产前诊断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辽宁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2.辽宁省产前诊断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30日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为进一步提升疫苗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保...
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
8月14日,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推动医药产业高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食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安全食品网 aqspw.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