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我委定于1月8日组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现场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月8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地点: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第二会审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二、参会人员
申报单位可安排2-3人参加答辩,食宿自理。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在答辩前30分钟抵达现场签到,根据工作人员安排进入答辩现场,逾期不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二)申报单位答辩时需提交与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的申请材料一致的纸质资料一式6份,并携带资料中涉及到的证照原件供评审专家核验。答辩结束后,所有资料自行带回。
(三)同一单位如申请多台设备,一并答辩。
(四)申报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者取消相关资格。
会务联系人:赵江涛,0311-66635254。
附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现场答辩日程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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