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1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刘瑞花,女,1992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动物学专业,拟聘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岗位。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及受理时间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处理情况。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24898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512室
2024年1月3日
为进一步加强《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
新年将至,年味渐浓。锡林郭勒盟中心医...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海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防范...
骨质...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食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安全食品网 aqspw.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